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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名称:汕头正大体育馆

所属区域:龙湖区

联系电话:0754-86152212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下埔桥(国道324线)

汕头正大体育馆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国道324线下埠桥头、美丽的新津河畔,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自然景观优势,占地面积62.2亩,为一正一副一广场的多功能综合性体育场馆,是粤东地区规模较大,设备较为齐全的体育比赛场馆和文艺表演、会议展览的多功能综合性体育建筑,并提供体育运动训练场地和后勤服务,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提供多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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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的正大体育馆,主馆共设置3198个观众席位,设备系统重新优化升级、重新规划,满足赛事期间不同功能需要。室外场地共划设了近200个停车位(充电桩车位),增设了无障碍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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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一副一广场,接待量提升,可以同时举办不同赛事,在功能上,把原来集中在一个馆的体育项目重新整合分配,把部分体育项目放在训练馆,体育竞技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功能大大提升,目前开放主馆9片羽毛球场和室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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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广场草地布置有体育运动器材、器械等设备,体育馆主馆二层平台可作为市民健身步道、广场舞、太极拳活动场地,服务于各项文娱体育活动,把室内运动功能延伸到室外,群众健身及休闲功能进一步提升。是您举办和欣赏文化、演出、参加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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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场地开放时间以场馆官方公布和现场告示为准】

               关于规范场地使用和订场秩序的公告
1.入场运动人员请自觉遵守运动场地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管理。
2.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保持环境卫生,请不要在场内吸烟、随地吐痰、吐香口胶。果皮、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请放进垃圾桶。
3.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请勿在场内追逐打闹。文明使用并爱护场地设施,若人为损坏场地设施,须照价赔偿。不能私自在活动场地放置与培训有关的器材,否则场地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场地使用。
4.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类物品和宠物入场,醉酒人员谢绝入场。
5.场内运动请注意安全,若因选择运动项目与个人身体情况不适,体育设施使用不当或违反场地规定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其本人自行承担。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的人群,以及传染病患者、无行为责任能力者、有突出性疾病、精神病史等身体不适的人群请勿入场运动,如突发疾病,后果自行承担。请妥善保管个人随身财物,若有遗失须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6.汕头正大体育馆是服务市民群众的体育公共资源,根据《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广东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未经汕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公用资源用于举办培训班。一旦发现存在此类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将进行劝阻并取消所订场次,经劝阻无效者,用于订场的手机号码将列入“潮运动”订场系统“黑名单”,一年内禁止该号码再次订场。汕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保留对相关组织或个人进行依法取证后予以取缔的权力。
7.订场号码在一个时间段只可预订一个场次,预订人员在所订场次时间段开始前必须到场,并经现场管理人员登记确认后使用场地。为高效利用公共资源,市民订场后,如因故无法到场,需在开场前至少提前2小时自行在订场系统上取消预订(开场前2小时以内无法取消),以便所订场次重新进入订场系统供他人预订使用。若同一订场号码出现2次在订场时段开始时无故不到场(即无自行取消预订并无到场)的情况,则该号码将列入订场系统“黑名单”,一年内禁止该号码再次订场。
8.市民群众可预订2天内的健身场地,参加运动人员进场时,应配合场地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和防疫相关措施。如遇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场地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于保护运动人员人身安全考虑,场地管理方有权取消场地预订或临时暂停场地开放。
9.汕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拥有对场地管理使用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754-8828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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